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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监管水平促进污水处理厂稳定规范运行

2009/1/15 发布
 
洛阳市公用事业局
 
洛阳市于2007年底全面完成了省定污水处理厂建设目标,全市共建成并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12座,设计规模达日处理污水61.5万立方米。其 中,洛阳市区有涧西、瀍东、涧河3座污水处理厂,规模为日处理污水41立方米;县级污水处理厂9座,设计规模达到日处理污水20.5万立方米,实际建成规 模为日处理污水处理16.5万立方米,所有污水处理厂实现了达标排放,稳定规范运行的要求。全市治污减排能力显著增强,伊河、洛河、瀍河、涧河等河流水质 得到明显改善。洛阳市的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2007年10月,被省政府确定为河南省污水处理运营示范区。回顾洛阳市污 水处理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历程,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建设运营工作的深入开展。洛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工作,要求各县(市)人 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职能委局,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以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加快经济增长,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 保护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工作,从把洛阳建设成为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最适宜居住的、环境友好型城市的实际出发,扎 扎实实地抓好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工作。为此,我们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强力推进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工作,把污水处理项目配套管网建设、运营管 理、污水处理费征收纳入责任目标进行考核,明确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市政府相关委局为督促责任单位,继续把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列入市政 府向市民承诺办理的“二十件实事”,同时,市政府建立了污水处理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督查制度、月报制度、联动机制,组成了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发改委、市 公用事业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监察部门等参加的联合督查组,按月对全市污水处理项目配套管网建设、运营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进行督查,并将每期 《督查通报》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阅批,极大地促进了洛阳市污水处理各项工作的开展。全市9个县级污水处理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建设配套污水管网 258.584公里,实际建成配套污水管网286.68公里,于2008年7月底前提前3个月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二、加强管理,搞好培训,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为加快县城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我们在省建设厅指导下,抽调专家和 运行管理人员,深入县(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术指导,帮助县(市)污水处理厂进行细菌培养和设备调试。组织污水处理方面的专家配合省、市政府督查组对县 (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与运行管理进行调研和督查8次。为做好县(市)污水处理厂技术力量储备,培养一支污水处理厂运行的技术骨干队伍,早在2006 年我们就着手开始有计划地组织县(市)污水处理厂运行、化验和各类专业人员参加技术培训,利用涧西污水处理厂成功的运行管理经验,分批对县(市)污水处理 厂关键性岗位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工作。我们采取理论基础知识集中学习、到厂跟班实习操作、考试考核鉴定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学员近40人。在省建设厅的指导下, 充分利用市水务集团公司培训中心,依托公司设计院、污水处理厂的技术优势,充分发挥污水处理专家、设计人员、污水处理岗位考评员的作用,配合省市政公用业 协会对郑州、洛阳、焦作、三门峡、许昌等市及县城污水处理厂人员进行培训、考核、鉴定,共培训考核鉴定各关键岗位人员近240余人,洛阳所属县(市)污水 处理厂关键性岗位人员都达到了持证上岗。严格的培训、周到的服务,促进了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的提高,为县(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奠定了良 好的基础。
三、统筹规划,科学安排,促使污水处理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国家卫生城市、生态型城市、中西部最佳宜居城市、全国文明城市 的总体思路,我们与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合作完成了《洛阳市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目前,市区已按规划建设完成了3座污水处理厂, 洛阳新区新增的两座污水处理厂已做好进场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洛阳市污水处理产业化也得到较快发展,设计日供中水14万立方的瀍东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 程,一期日供中水7万立方米已经建成并向华润首阳山电厂供中水。设计日供中水10万立方米的涧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实现了向大唐洛阳热电厂供中水的 目标,向孟津电厂供中水的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为防止污水处理厂污泥二次污染,我们建成了洛阳市邙山污泥处理厂,日处理污泥280吨。新增建设的两座污水处 理厂即瀛洲路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日处理污水2.5万吨/日,一期建设规模1万m3/d,已做好进场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日处理污水20万m3/d,一期建设规模10万m3/d,已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统筹规划,科学安排,使洛阳市、县的污水处理工作得到了又好又快地发展。
四、健全机制,加强监管,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水平。为保证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严格控制全市污水处理人员编制的通知》, 从严控制人员编制,降低运行成本。省政府确定洛阳市及所属县(市)为河南省污水处理运营示范区后,市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做好污水处理示范区工作的通 知》。我们按照省建设厅和市政府要求,建立完善了污水处理示范区监管信息网络。为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我们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 监管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通知》的要求,与市发改委、环保局、财政局等部门一道,从污水处理项目的立项、建设到建成验收、 在线监测、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费征收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的监管。
为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行,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省市主要领导的要求,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污水处理费 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严格控制全市污水处理厂人员编制的通知》、《关于做好污水处理示范区工作的通知》、《关于封闭城市规划区内自备井的公告》等 文件,我们组织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及污水处理厂认真学习,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按照《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先进单位评选标准》积极参加全国、 全省争创“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先进单位”活动。洛阳市涧西污水处理厂在实际运行中,围绕运行管理目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污水处理设施已安全稳定运行近7 年,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河南省人居环境范例奖”、“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先进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
为缓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短缺,尤其是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正常运营经费短缺的矛盾,我们结合洛阳实际,提请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 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和完善了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机制,并把污水处理费征收与封闭自备井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封闭自备井工作中积极宣传污水处理费征收 政策,对全市规划区内自备井开展拉网式普查,查处封闭“黑井”72眼,有效地遏制了私自打井行为,既保护了地下水资源,也较好的提高了自备井污水处理费征 收率。截至目前,我们已封闭城市规划区内自备井229眼。自备井单位在改用城市公共供水后,用水情况透明且污水处理费随水费缴纳,既减少了征收环节,降低 了征收难度和征收成本,又保证了污水处理费的足额征收,市区公共供水污水处理费征收率两年来一直保持在90%以上。同时,我们还加大对县(市)污水处理费 征收工作的支持和指导,通过市法制局向省政府法制办请示,进一步明确征收范围,为伊川、宜阳、孟津等县污水处理费征收部门主动提供政策咨询。对拒缴污水处 理费的单位,依据省政府94号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05年以来通过法律手段共追缴拖欠污水处理费600余万元。
健全的机制,严格的监管,得力的措施,强有力的征收手段有效地保证了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既提高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又保障了公共财政资金的投入效益,为洛阳市改善发展环境,节能减排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五、几点体会
(一)政府重视,政策支持是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的重要保证。洛阳市各级政府在污水处理工程融资、建设、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等方 面提供的政策支持和强有力的执法,为污水处理企业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保证和促进了污水处理企业集中精力建好、管好、用好污水处理设施,最终实现稳 定运行、达标排放。
(二)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管是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的重要举措。只有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管,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保证政府公共财政资产的投资效益,从而有效的保护环境,保持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推进供排水一体化是目前污水处理企业做大做强的一条必由之路。通过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将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利用、污泥资源 化为一体,才能充分发挥集约化优势,在为社会提供优质可靠的服务中发展壮大自己,才能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改善环境、节能减排的社会效益和资源利用的经济 效益。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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